武林豪杰,但两位实在关系重大。四川那边的青年革命军已经准备好了新闻发布会,你们一到四川就可以揭露张作霖和日本人勾结的内幕。此事事关重大,远胜于慈禧的夜明珠。所以请二位即刻启程,以报国恩。”
说完三鹰就围护着李子杰和秦玉娘走出大车店,大车店外已经是阳光璀璨,天光大亮,好一派秀丽山河。
不久后传来消息,大力鹰王王五风雪天独闯狼窝,竟被群狼扑咬而死,死的时候,嘴巴上还叼着一只大白馒头。而大帅府的三百员亲兵队也遭遇抗日军民的围堵,在河北廊坊一带被爱国军民全歼。四川那边则通报全国,川军十万人马已经准备北上抗日。川军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本《东北抗日军民团结实录》,这本书的作者正是那对逃出大帅府的教书先生李子杰和小妾秦玉娘。至于长城边杨家场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已经成了江湖上人人都在谈论的传说了。
2024年11月23日
创建时间:2024/11/2310:25
作者:159nhliv711
标签:老公驾到
我有很多个老公,真的,我的老公十个指头都数不完。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多个老公呢?不是因为我风流,而是因为我的心里装得下一整条爱河。所以爱河里面怎么能没有小船呢?乌篷船,画舫,游轮,军舰,航空母舰,我能不都喜欢吗?我不喜欢的话,河面上会孤单冷清到什么地步?所以,我需要很多很多的船来填满我的河,当河上旌旗招展,微风徐徐的时候,两岸的稻花就都香了吧?那么也不辜负这春江花月夜的一夕情缘了。
我的第一个老公叫粱可,粱可是谁?其实我已经很多很多次讲过了,粱可是我的小学和中学同学。所以是什么样的缘分让他遇见了我,或者说让我遇见了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第一眼看见粱可的时候,心里面就暖呼呼的,这种暖叫做爱情的火苗。那个时候,我们一群小学生一起去成都郊外一所军校军训。我低头一进营房就看见了粱可,他比我高半个头,身体壮壮的,面相英俊敦厚,一看就是个可以让人放心的好人。
但我并没有第一时间认识到我和粱可有什么特别的缘分,那个时候我还太小,我领会不到哪怕是一次最偶然的相遇其实都是前生千百次的回眸换来的因果。粱可睡在我的上铺,别人在上铺都乱拱乱跳,于是会掉很多渣滓和灰尘下来,但粱可不会。粱可睡在我上面一动不动,这让我很吃惊。我意识到粱可是因为害怕侵扰到我,所以才在上铺保持一个姿势,连翻身都不翻。这简直就是一个浪漫的诺言,诺言的内容是我一辈子也不会欺负你,也不会惹你生气,也不会伤害到你哪怕一丁点。因为这个诺言,所以我才痴痴等候粱可这么多年,如同一块望夫石。
圣诞节的时候,冷空气肆虐,寝室外面好像一个冰窖。但我很暖和,我萎缩在粱可的臂弯里面听他背诵李白的诗。我想不到粱可原来这么浪漫,他会在一个寒风凄厉的晚上让我躺在他怀里听他背唐诗。粱可的臂弯很软很暖,温馨得好像是一个天堂。我没有去过天堂,但我去过粱可的怀里,粱可的怀里仿佛藏着一个春天。我不记得粱可有什么特别的体味,他非常的干净,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味道的话,就是粱可身上有一种男性荷尔蒙的气味。这种气味严格来说不能说是一种体味,它更像是一种信息素。这种信息素暗示我,我的到来让粱可感觉到了兴奋。可为什么是我?也许是因为我的头发上有好闻的奥尼香波的清香味,这种清香味一下子让粱可想到了妈妈的味道,于是他抱得我更紧了。
将进酒,杯莫停,请君为我倾耳听。粱可的呢喃在深夜的寝室里流转徘徊,好像是一首夜莺的歌曲。寝室里的其他小孩子都跑出去过圣诞节了,今天晚上是他们的狂欢夜,他们去小树林里面找女生,去操场上打雪仗,有的还跑到楼顶上去看月亮。但我不用,我在粱可的怀中,感受着伊甸园般的幸福。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有一个小时,也许有一整夜,突然跑进来一个小男生啪一下给我和粱可拍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如果看见我会有点害羞,毕竟自己也是一个小大人了,却睡在另一个小大人的臂弯里面。但想想,又怎么样呢,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就好像夏天的晚上蟋蟀一不小心跳到了青蛙的背上,一次自然的幽会,谁又能说什么呢?
我喜欢粱可的鞋,为什么喜欢粱可的鞋?因为粱可的鞋是一双经典款的黄色皮鞋。我觉得凡是穿黄色皮鞋的孩子,都是有浪漫主义情愫的孩子。不然他会选择黑色,灰色,或者白色。但粱可穿的是一双高帮黄色皮鞋,这双黄色皮鞋一直记忆在我的脑海深处。一直到现在我看见穿黄色皮鞋的男生还会生出一丝隐秘的好感,我觉得他们和粱可是一道人。他们这道人叫做引领时代的豁达者,这种豁达者能容纳百川,能包涵原野,也能接受一个痴心妄想小男孩的情思。